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4年3月14日文版字第11430070671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2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 及應用」、「推廣活動」、「台語人才培訓」及「培育台語家庭」五大類。
三、114年度第2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四、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及提案說明各1份,相關資訊請至該部獎補助資訊網進一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