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針對符合租金補助資格之住宅租賃承租人,若經訴訟外調解或調處程序仍無法解決租屋糾紛,自114年9月30日起,得依「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轉知】經濟部「經濟部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加碼要點」修正為「經濟部受災融資協處利息補貼加碼要點」,並修正 規定,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5日生效。
勞工局114年9月20日(六)在「福誠高中活動中心」辦理大型現場徵才活動,歡迎前往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