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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助
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僅限個人成績,不含團體成績) 張貼日期:103-10-01
更新日期:113-02-20

一、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具原住民身分在學學生     

二、申請條件

 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獎學金者,得以學業成績或特殊才藝擇一申請。

 三、申請期間
以每學期本會公告為準。

 四、檢附資料
 (一) 申請表
 (二) 有原住民、族別戳記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在學成績單證明
  
五、補助金額
(一)學生優秀獎學金
1、大專以上(含五專四、五年級)學校每學期二十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五千元。
2、高中、高職(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校每學期五十名,每名四千元。
3、國民中學每學期九十名,每名三千元。
4、國民小學每學期三百九十名,高年級一百三十名、中年級一百三十名、低年級一百三十名,每名二千元。

(二)特殊才藝獎學金:
1、大專以上(含五專四、五年級)學校每學期十名,每名五千元。
2、高中、高職(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校每學期二十名,每名四千元。
3、國民中學每學期二十五名,每名三千元。
4、國民小學每學期三十名,每名二千元。

  
六、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委員會教育文化組(07)799-5678 轉1718、(07)740-6511 轉504。

流程圖說明:
1.申請人檢附申請書、戶口名簿或戶籍騰本、在校成積、存摺封面、獎狀影本文件。
2.高中職以下統一由學校彙整向本會申請,大專得逕向本會申請。
3.審查合格者高中職以下函請學校轉發申請人,大專部份匯入申請人之帳戶;資格不符者不予通知,補件電話通知。

 

申請人檢附文件,高中職以下統一由學校彙整向本會申請,大專得逕向本會申請;審查合格者高中職以下函請學校轉發申請人,大專部份匯入申請人之帳戶;資格不符者不予通知,補件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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