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洋委員會函請本府依海洋基本法及國家海洋政策白 皮書檢討所主管之政策與行政措施。
張貼日期:110-02-03
更新日期:110-02-03
公告內容:
- 依據海洋委員會110年1月28日海綜管字第1100001084號函辦理。
- 按總統於108年11月20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26571號令制定公布海洋基本法,及行政院於109年6月8日核定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核先敘明。。
- 該會依海洋基本法第15條規定:「政府應於本法施行後一年內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並依其績效及國內外情勢發展定期檢討修正之。各級政府應配合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檢討所主管之政策與行政措施,有不符其規定者,應訂定、修正其相關政策及行政措施,並推動執行。」。
- 綜上,請貴單位依海洋基本法及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檢討所主管之政策與行政措施,白皮書電子檔可至海洋委員會,並請參照研議。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