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原住族代表共識協商會議召集合議團體或機關預排推舉期程」
二、被推舉人產生方式:被推舉人得逕自報名或由推薦他人產生,需檢據被推舉人姓名及被推舉人戶籍謄本或其他可證明族別身分之證明文件、被舉薦人同意書(書面方式具名同意)即可擔任被推舉人。前述資料需提供於推舉共識協商會議前提供予召集合議團體或機關,並完成確認,如經會議開始則不再予受理。
三、受理推舉窗口: 姓名:吳淑慧;電話07-7995678轉1702;電子信箱sophia56@kcg.gov.tw;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