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推動相容性高、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因此本會配合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
二、開放性檔案之定義及格式: (一)開放性檔案,指使用者不需依賴特定文書商用軟體即能開啟之檔案,如ODF(Open Document Format,開放文件格式)、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可攜式文件格式)、 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超文件標示語言)等檔案格式。 (二)政府檔案文件流通,如為可編輯者,採用ODF-CNS15251之文書格式;如為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之文書格式。 (三)常見的開放文件格式種類
三、相關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