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稱原民會)112年8月22日原民教字第1120042578號函辦理。
二、本市經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如欲申請,請依計畫規定格式撰寫年度執行計畫,共1式2份,並依文件順序檢核表規定裝訂成冊後於112年10月11日(星期三)前提報本會,並於前開期限內上網填報表單(google網址:https://forms.gle/Gab9BxEz6c7xwP7M7),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
三、計畫重點如下,詳細請參閱計畫內容:
(一)申請資格:經政府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
(二)辦理時間: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分上、下半年執行,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實施,假日(含寒暑假)可依需求排課,每日辦理時間最遲至晚間8時止。
(三)招生對象及人數:原住民國小學生,每班以10人至20人為原則,若所處地區學生分散招生不易,得以5人開班。
(四)課程規劃:以課業輔導、多元智能學習、生活教育及原住民族文化學習為主要項目,其課程比例應合理分配,並詳實規劃教學課程及製作教學進度表。
(五)人力配置:每班講師依不同專才聘用,每班生活輔導員至少配置一名協助辦理學童照護相關工作。
(六)補助項目:將補助講師鐘點費、工作津貼、餐費及行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