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職缺刊登網路徵才明細表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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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臨時工程員
名 額:1名(視實際需要得列候補名額2名)
資格條件: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大專院校以上土木、水利、水保、環工、營建管理、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需具汽車駕駛執照。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任之情事者。
四、本職缺需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高度團隊合作精神且注重行政倫理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分配及執行計畫、各項原住民地區公共工程執行督導、行政管理、計畫提報彙整執行及一般行政業務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高雄市(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徵才期間:113年11月12日(二)起至113年11月26日(二)
薪 酬:比照約僱人員280薪點計酬(每月37,800元),含年終獎金、勞健保費、勞退金提撥等。
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甄選報名表(請自本會首頁網站下載之統一格式填寫)。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本會首頁網站下載之統一格式填寫)。
三、畢業證書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五、汽車駕駛執照。
六、另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七、以上資料影本,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加簽章。
八、上開資料均請以A4紙張列印,由上而下依序裝釘整齊後於113年11月26日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公共建設組」,信封上務請註明「臨時工程員」字樣,應徵者資料經本會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另通知來會參加「面試」,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徵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九、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 絡 人:蕭小姐電話:07-7406511轉707
其他事項:
一、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並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召集專案考績會議予以懲處。
二、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若經面試結果成績均未達80分者,則職務從缺。
三、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試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期間為5個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本職務為持續性辦理之計畫承辦人員,經年終考評列通過者,次年度優先留用,敬請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