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旨案調查期間將指派人員攜帶公文影本、配掛識別證及穿戴背心,抽樣訪問設籍於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之15歲以上原住民住戶,所填資料僅供整體決策與統計分析之用,工作人員絕不對外洩露。 三、檢附114年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之訪員證及背心樣式圖供參。
【公告】本市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原住民學生學業優秀獎學金「大學」錄取名單
【轉知】勞工局114年6月21日(六)在「楠梓科技產業園區-莊敬堂」辦理中大型現場徵才活動,歡迎求職者前往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