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由:
本市原住民族地區之經濟作物受7、8月豪雨影響而嚴重受損,且因道路中斷致經濟作物運 送困難,致族人生計影響至鉅,造成家庭生活陷於困難,亟需予以專案救助紓困,以保障原住民族人生活安全維持生計。
二、實施日期:自公告受理申請日起至9月4日止。
三、實施內容:
(一) 符合下列各款要件者,始得依本計畫申請救助:
1.申請人須為居住於本市原住民族地區之原住民,且為實際種植管理經濟作物之農民。
2.申請人未因同一事由(7、8月豪雨)及同一種植經濟作物土地,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或慈善機構之救助。
3.申請人之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得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倍。
4.申請人之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於全家人口未超過1人時,合計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以下同)250萬元。全家人口每增加1人,前開金額上限增加25萬元。
(二)經濟作物救助紓困品項:全品項(稻米除外)。
(三)申請文件:
(四)申請程序:
(五)救助金額:
四:聯絡資訊:
本會經濟及土地管理組:07-7406511#721
本市茂林區公所:07-6801045
本市桃源區公所:07-6861132
本市那瑪夏區公所:07-67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