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二、職稱:就業服務員(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4年度高雄市政府設置原住民族就業服
務據點計畫)
三、徵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徵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09月19日止。
五、僱用資格(需兼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内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之勞工、心理、輔導、教育心理、應用心理
及社會工作、社會學、人力資源、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
(二)應具備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中文打字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 10%以下)。
(三)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四)具有原住民身分者。
六、工作內容在本會及主管督導下辦理下列事項:
(一)接受派案,提供就業相關服務。
(二)工作機會開發及廠商拜訪,包括就業機會之環境分析、工作分析等。
(三)擬訂就業服務計畫與執行。
(四)服務對象就業媒合。
(五)職場輔導-現場密集工作輔導、追蹤及職場適應輔導。
(六)服務資源連結。
(七)服務記錄撰寫。
(八)月報表、成果彙報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九)協助本會相關社福推動工作,包括資料彙整、聯繁、活動舉辦、各類報表填製
及更新等。
七、工作報酬:每月薪資35,235元整。
八、工作地點:本會及本市原住民就業服務據點。
九、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意者請以掛號將報名書表及各項證件影本使用B4大型信封
裝妥,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就業服務員」字樣,郵寄
至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收件人請填寫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
委員會收,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證件不足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
補件。
十、報名應缴文件如下,並依下列順序裝訂妥當:
(一)報名表(請自本會首頁網站下載之統一格式填寫)。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勝本(記事不得省略)。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男性應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五)相關證明文件等。
(六)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會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
恕不通知及退件。
(七)備註:以上影本,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曁簽章
十一、徵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格審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服務期間:自聘雇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二)當事人之相關權利與義務,依契約規定辦理。
十三、附註:聯絡人: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衛生福利組謝函庭小姐
電話: 07-7995678轉1723、07-740651111轉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