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高雄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彰顯各族群文化主體性及特殊性,培力高雄市都會區原住民社團(以下簡稱原民社團)共同推動都會區原住民族文化相關活動,特設置「都會區原住民族文化活動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以協助本會推動相關文化活動規劃及執行。
一、本會文化活動推動小組遴選,自公告起至115年2月26日止,接受各機關團體、學校、教會推薦。
二、委員候選人須具備之條件:設籍於本市境內,具影響力之人員,經本市各原住民族社團推舉,或自行舉薦者,並填具申請表(如附件),報送本會後,由本會召開會議辦理公開選舉後,依選舉結果聘任之。
三、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1、負責聯繫都會區原民社團,並召開原住民族文化活動社團共識會議,規劃當年度該族群文化節活動,並提報活動計畫(含時間、地點、內容流程等),報本會核定後據以辦理。
2、出席本會召開相關文化活動會議,表達各族群社團意見及計畫方向,提供本會作為年度活動規劃參據。
3、其他本市原住民族文化活動事務之協調及推動事宜。
四、遴選作業方式:委員候選人公開接受團體推薦、設籍本市之原住民民間團體(需經由團體、學校、教會推薦,各團體以推薦一名為限),本會將於115年3月辦理公開投票遴選。
五、公告及推薦報名期間:自公告起至115年2月26日(四)下午5時止。
六、聘用期限:自當選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七、請於公告期限內依附件「115年度高雄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都會區原住民族文化活動推動小組遴選」格式,於公告期間內填妥推薦名單相關資料,寄至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132號二樓),並以郵戳為憑,遴選辦法內容及推薦表可逕至本會官網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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