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徵才期間:自115年02月23日至115年03月09日(以郵戳為憑)
工作項目:
一、原住民族語推動振興等計畫及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
二、高雄廣播電台原住民族語及文化節目製播。
三、本市專門人才獎勵、學生獎學金、族語認證獎勵。
四、原住民家庭教育及親子教育及中輟生協尋、輔導。
五、原住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原住民族教育行政業務。
六、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資格條件:甄選人員應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辦公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
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原民會網站下載之統一格式填寫)。
二、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證照、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另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等(以上影本,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三、上開資料均請以A4紙張列印,由上而下依序裝釘整齊後於115年03月09日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人事室 王小姐收」,信封上務請註明「約僱人員(職務代理)徵才」字樣,應徵者資料經本會審查後符合資格者以擇優方式通知來會參加「面試」,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其他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試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日後本會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甄選方式: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若成績未達80分者則職務從缺。
四、月支報酬:四等一階250薪點(月酬34,775元)。
五、聯絡電話:人事室王小姐(07)740-6511分機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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