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職稱:組員1名
徵才期間:自115年05月07日至115年05月21日
辦公地點:
高雄市(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工作項目:
一、原住民族土地管理(含權利回復、傳統領域調查、補辦增劃編、非原住民及公民營企業、機關宗教團體租、撥使用申請、複丈分割及地籍管理、租金管理運用、違規利用計畫等原住民保留地業務)。
二、國土計畫有關本市原住民族土地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學歷。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無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且最近3年無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四、需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高度團隊合作精神且注重行政倫理,具辦理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陞任之情事者。
六、積極、主動、刻苦耐勞、可獨立作業且抗壓性佳,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尤佳。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相片、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請依序排列掃描並合併成1個PDF檔案,如為影本,均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書面審查不合格、未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如上傳資料檔案超過系統要求,請email至nina112@kc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會組員職缺」,並請主動電知以利確認,謝謝。
聯絡人:
人事管理員王小姐 電話:07-7995678轉1708;07-7406511轉403
其他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並依相關規定予以懲處。
二、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若經面試結果成績均未達80分者,則職務從缺。
三、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日後本會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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