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計畫附件,請自即日起逕至本會全球資訊網-首頁-訊息區-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cip.gov.tw)。 本計畫受理案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整截止(郵戳為憑),並逕寄件至本會(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4樓),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詢問事項,可逕洽業務承辦窗口錢韋豪科員、程雅芳專案人員,電話:(02)8995-3251、(02)8995-3258,E-mail:yy9675@cip.gov.tw。
【轉知】交通部業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2日以交授觀景字第 11240025061號令修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 員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發布施行為「自然人文生態景 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請查 照。
「幸福高雄‧志工城市」第34期志願服務專刊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