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13年10月7日高市文創字第11331940700號函辦理。
二、《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於113年8月1日修正,為利各公共藝術相關人員熟悉法規及相應之行政程序調整,本年度公共藝術實務講習特規劃法規說明、案例分享、實務工作坊等不同課程內容。
三、檢送公共藝術實務講習簡章1份,請於1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中午12時起至報名網頁(http://pas.deoa.org.tw)線上報名,報名截止日期請參閱簡章各梯次場次表,或可至文化部公共藝術官方網站(https://publicart.moc.gov.tw)-「消息與公告」-「最新消息」頁面連結報名,各梯次課程時間及地點,請 參閱簡章。
四、講習相關事宜敬請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02-2391-9394#13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