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程規劃介紹:
(一)實施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止。
(二)申請對象:經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每團以20人為原則,其規劃之專案行程應先經機關審查後始符合本案申請,本階段以10團為限。
(三)計畫申請項目包含文化手作體驗、講師費、導覽人員費及季節伴手禮等,每次(團)最高可申請金額為新臺幣貳萬元整,申請項目及相關安排規範詳如申請簡章。
【轉知】文化部115年度「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申請期限展延至114年10月15日止!
【轉知】交通部觀光署為表彰政府基層優良觀光人員,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止,受理114年「政府機關優良觀光人員獎」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