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宗旨
文化部為表揚對於推動社區或社群營造事務,具有重要貢獻或績效卓著者,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獎項類別:
(一)社造貢獻獎:長期致力於社造推動,具有重要貢獻之個人或立案團體。
(二)社造創新獎:以創新思維推動社會改造,著有具體績效之個人或立案團體。
(三)青年行動獎:四十五歲以下的青年,與在地社區、組織合作共好,著有具體績效者。
(四)社造行政獎: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推動社造資源整合、審議社造及行政創新等,著有具體績效者。
【第三屆文化部社區營造獎參選簡章】
辦理依據:依據「文化部社區營造獎獎勵要點」第二、五點規定訂定之。
受理期間及方式:
(一) 自115年6月1日(一)起至7月15日(星期三)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本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
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115年6月1日起至7月15日星期三23:59止。
(三) 參選應備文件如有缺漏,本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限期補正,原則應於115年7月27日(星期一)前補正完成。未依限補件者,若無特殊原因,則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四)申請者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填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違反同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禁止補助及第二項未據實揭露之規定者,將依同法第十八條規定處以罰鍰。是否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三條所定之關係人,請至文化部網站「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專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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