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住宅法第8條、行政程序法第15條及135條、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自治條例第2條、第3條第1款辦理。
二、旨揭事項期程如下:
(一)自115年10月20日起3年內或第一批合格民眾全數遞補完成日止。
(二)受託單位:
1.名稱: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2.地址:高雄市鹽埕區中正路274號6樓
3.電話:07-531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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