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日期:本(109)年度受理期間為5月1日至6月30日止。
2.申請方式:有意申請者,請於期間內填具申請表並備齊應備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3.申請要件及相關表件請參閱:http://www.coia.gov.tw/web_tw/cms_subsidy.php?n=Services&appId=Services2014092291102
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衛教宣導文案,請多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