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規定辦理。 二、相關公告事項如附件。
有關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制定公布之「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除第2條外,其餘條文行政院定自112年1月31日施行
莫拉克災後永久屋修繕煥然一新 打造高雄原民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