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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宣導
【教育局】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學校於停止到校上課或實施遠距教學期間,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 張貼日期:110-05-31
更新日期:110-05-31
公告內容:

主旨: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貴校於停止到校上課或實施遠距教學期間,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請查照。

說明:

  1. 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6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4113號函辦理。
  2. 因應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提升全國COVID-19疫情到三級警戒,及110年5月25日宣布延長全國疫情三級警戒至110年6月14日,並指示在全國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3. 為降低社區感染之風險,請學校配合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並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則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
  4. 另請學校確依教育部109年4月27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住宿防疫指引」規定,落實宿舍門禁管制、體溫測量、專人關懷、衛教宣導、防疫物資補充、定期消毒、維持通風、保持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等相關健康管理措施。
  5.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高等教育司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susan201907@mail.moe.gov.tw。

(二)技專校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meng@mail.moe.gov.tw。

(三)國教署學務校安組:吳岳隆科員04-37061316,e-3253@mail.k12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