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的原住民族文創通路據點位在駁二藝文特區C8-18位置上,呼應據點場域特色,命名為「原駁館」,希望孵育的原民文創產業朝向具有藝術性、實驗性跟當代性的特色,以建立原駁館的品牌定位;同時成為南台灣原住民文創地標。
原駁館品牌據點作為原住民產業新零售通路匯流平台及遊客引流據點,除提供原住民族商品銷售之管道,並將人潮引流至原鄉部落,進一步帶動原鄉部落產業發展,期望以原鄉產業前店後廠概念,建構一個原鄉部落與通路據點的網絡通路。
為能輔導原住民族產業經濟永續發展,並陪伴及扶植原住民族人具有自主創業經營事業之專業能力,本會辦理高雄原駁館進駐營運廠商徵選作業
一、徵選進駐標的物地點:
高雄原駁館(KHI IDEAS),坐落在高雄駁二藝術特區內C8-18倉庫, 倉庫C8-18號其面積為40坪。
二、委託經營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進駐業者於契約到期,倘經本會依營運績效評估辦法評定為營運績效為良好者,可優先續約,續約次數依其營運狀況彈性調整次數(每次續約以1年為限),惟仍視當時本計畫政策推動需要執行。
三、經營類型:
1.進駐至少40家以上為高雄原住民業者之商品,經營管理展售據點。
2.原住民族文創商品(應用媒材設計概念者尤佳)、特色精品、伴手禮、輕食及
飲品等相關產業。
四、租金 (營業稅外加):每月租金新臺幣60,000元整(營業稅外加),「原駁館」
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產業創新價值計畫-布建通路據點」扶植計畫,
主要以輔導原住民族產業經濟永續發展,並扶植族人具有自主能力創業經營
事業,本(111)年度進駐廠商亦為本計畫培育之對象,爰此,本年度租金由
本會予以補貼,但仍需繳交押租金即2個月標的物之租金(新臺幣120,000
元整)。
112年以後租金收取,則按當時政策及實際規定計收租金或權利金等,並視當時相關輔導
政策經費挹注,酌以租金優惠策略執行。
五、獎助項目:
(一) 獎勵項目
1.月寄銷家數累積總數達41家至50家,發給獎勵金1萬元整。
2.月寄銷家數累積總數達51家以上,發給獎勵金2萬元整。
(二)補貼項目:
1.進駐業者須規劃優化「原駁館」館內經營場域,展店陳設與佈置更新,補貼支
應最高20萬元整。
2.辦理原駁館行銷推廣、聯合展售相關活動,補助項目為場地費、佈置費、攝影
費、餐費、廣告費、保險費或其他必要所需活動行銷費用,年度累積補助金額
最高30萬元整。
六、申請資格
依公司法成立之公司或其他依法申請設立之行號店家、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等,其申請業者負責人以原住民族身分為優先(公司行號負責人)。
七、 應備文件
(一)檢核表(附件1)
(二)申請表(附件2)
(三)原住民族身份證明文件
(四)資格證明文件
(五)納稅證明文件
(六)切結書(附件3)
(七)營運計畫書
八、申請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文件申請,依紙本送達時間為依據﹔親送者以本會收件簽章時間為準(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至16﹕00),逾期概不受理。
(二)收件時間﹕自公告日期至111年7月15日16:00止
(三)收件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樓(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聯絡電話:經濟及土地管理組 07-7995678分機1738
(四)掛號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快遞寄送者以寄送單上之日期為憑﹔親送者以
本會收件簽章時間為準(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至16﹕00),逾期概不受理。
(五)倘截止投件日本會因故停止辦公時(如天然災害等),其截止收件日則順延至
該日之次日辦公日。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連絡電話:07-7995678 分機1738 經濟及土地管理組
請於平日上班時間來電,周一至周五09:00~12:00及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