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1年9月28日主普管字第1110401118號函、原住民族委員會111
年 11月4日原民經字第11100569212號函辦理。
二、調查時間:111年11月起至112年6月止。
三、調查對象:以111年9月底設籍於臺閩地區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之原住民族家
戶(指戶內至少有1人15歲以上且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抽樣對象。
四、委託廠商:典通股份有限公司。
五、如欲查證本案委託調查事項,可至本會官網-為民服務-最新消息-經濟發展查詢
(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DD56092E0C92EC1F/index.html?
cumid=DD56092E0C92EC1F)。
六、檢附110年臺灣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訪員證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