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會114年8月28日原民教字第1140042296號函辦理。
二、摘述本計畫重點,詳細請參計畫內容:
- 申請資格:經政府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
- 辦理時間: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含寒暑假執行上限計48週),分上、下半年執行,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實施,假日(含寒暑假)可依需求排課,週六及週日排課每月不得超過8小時,每日辦理時間最遲至晚間8時止。
- 招生對象及人數:原住民國小學生,每班10至20人為原則,若所處地區學生分散招生不易,得以5人開班,惟須於年度執行計畫中詳述狀況,如未說明,則礙難受理。
- 課程規劃:以課業輔導、多元智能學習、生活教育及原住民族文化學習為主要項目,其課程比例應合理分配,並詳實規劃教學課程及製作教學進度表。
人力配置:每班講師依不同專才聘用,每班生活輔導員至少配置一名協助辦理學童照護相關工作。
- 補助項目:將補助講師鐘點費、工作津貼、餐費及行政費。
三、團體如欲申請,請依計畫規定格式撰寫年度執行計畫,各1式2份及計畫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1份,並依文件順序檢核表規定裝訂成冊後於114年10月1日(星期三)前提報本會彙整,並於前開期限內上網填報表單資料(google表單:https://reurl.cc/0WQMr6),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