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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消息
有關本府農業局「110年高雄市都會區農特產品展售行銷推廣活 動」假110年4月24日-4月25日(六、日)專案辦理農特產 品展售活動.敬請有意願者.於4月16日前檢附資料送會,以利彙整.額滿為止,逾時不後 張貼日期:110-04-12
更新日期:110-04-12
公告內容:
  1. 為農特產品行銷推廣,本局110年4月24日-4月25日(六、日)訂於上午10時至下午6時,假本市岡山河堤公園(筧橋路及仁義路口處)舉辦農特產品展售活動,請貴會推薦轄內之原住民農民報名參加。
  2. 報名資訊:
  • 請有意願參與農特產品展售活動者,由貴會及貴所推薦,本次活動提供原住民攤位2~4攤,請優先推薦具有「有機農產品標章」、「CAS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認證標章」及「台灣農產生產溯源QR Code」等各項認證者,另為配合本局建立展售小農資訊平台,
  • 請貴會協助推薦轄內之原住民農民填寫「農特產品展售小農資訊」,於110年4月16日(五)前將「農特產品展售小農資訊」及「報名表及證書或認證文件」傳真及Email至本局批發市場管理科承辦人,並確實以電話確認俾利彙整。
  • 「農特產品展售小農資訊」於前活動場次報名已繳交完成,可免交。
  • 有關報名表「產品種類品項」請務必確實填寫,以利本局後續作業,並請遵守本活動現場相關規定。

     3.聯絡人:鄭文嬋小姐,傳真:07-7462166,電話:07-7995678分機6179。為配合中        央政策,日後本活動食品販售業者凡販售「生鮮、冷藏、冷凍、脫水、乾燥、碾碎、研        磨、簡單切割之花生、紅豆、綠豆、黑豆、黃豆、蕎麥、薏苡(仁)、藜麥、芝麻(胡麻)、       小米、大蒜、香菇、茶葉、紅棗、枸杞子、杭菊、雞、豬、羊、牛」等20項散裝食品,       應標示其「原產地(國)」,標示方式可以卡片、標記(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        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方式,擇一為之。(詳如附件)

   4.有效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將視未來2周疫情發展情形,倘本活動延       期將另發文通知各相關單位;活動倘按原定時程舉辦,請各參展攤商配合現場防疫措施        (全程配戴口罩、禁止飲食及落實實名制),以提供民眾安全無虞之消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