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19日高市教家字第1137006550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推展家庭教育個人暨團體服務士氣,提升服務效能,依「113年度高雄市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辦理旨揭表揚活動。
三、表揚對象、徵選標準及表揚獎項名額及獎勵內容等,請參閱實施計畫。
四、檢附實施計畫(含評選表)、評選表個人組及團體組範例,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家庭教育中心承辦人:陳小姐,7409350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