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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訓及證照獎勵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獎勵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張貼日期:111-07-14
更新日期:112-05-31

一、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三個月以上之原住民。

二、申請資格: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之原住民。

三、申請期間:於認證測驗舉辦年度之次一年度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三、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切結書、領據。
(二)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認證測驗合格證書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滿十四歲且未領有身分證者,以健保卡影本代替)。
(五)申請獎勵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之郵局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五、獎勵額度:
 (一)初級認證測驗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二千元
 (二)中級認證測驗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中高級認證測驗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四)高級認證測驗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五)優級認證測驗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六、受理單位:本會教育文化組  /  電話:07-7995678分機1719、07-7406511分機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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